《中国复印/复合机能耗经济性分析研究报告》(以下简称“研究报告”)分析认为,造成节能型A4幅面复印机未被采购的主要原因,是与办公节能相关的引导性政策尚未得到完善。一方面节能要求在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时没有予以关注,往往盲目选择复印幅面范围更广的机器,而不考虑其效率或节能性;另一方面,在复印机采购时,没有合理的分包采购方案,未能对A3/A4幅面的复印机进行分包采购,无法适应不同的复印需求。
该研究报告还指出,我国政府办公领域的复印机无论是从使用配置上还是从采购方式上,都远未达到优化配置。同时,由于办公节能的要求在过去的设备配置过程中没有予以重视,造成国内目前的复印机供应配置与使用需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。
根据该研究报告对各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相关信息的简要统计,A4/A3幅面复印机未分包的省份有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四川、湖北、湖南、天津、北京、重庆、广东、宁夏、山东、贵州、甘肃、安徽、内蒙古、河北、上海、青海、山西;A4/A3复印机已分包采购的省份有河南、云南、浙江、广西、海南、江苏、福建。
以上粗略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,我国大部分省市没有或鲜有复印机按幅面分包采购的情况。即使是在那些有分包采购的省份里,采购项目也主要以A3幅面复印机为主,往往仅在进行小批量采购时才会考虑到A4幅面复印机的需求,具体采购情况与实际需求情况是否匹配则不得而知。
为使政府部门在办公设备节能方面为社会各方树立典范,同时为促使我国政府采购产品细分更为科学化,该研究报告建议,为了消除复合机分类不明的问题,打破A3幅面复印机的采购传统,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今后制定采购清单时,按复印机品类对A3、A4幅面复印机/复合机进行明确分类,引导社会各界采购更节能、更符合实际需要的办公设备产品。另外,在对采购单位日常管理考核时,可适当将办公设备节能应用情况转化为节能指标纳入到考核体系中。